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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工作站关于转发在全国基层林业站开展预防涉林渎职犯罪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温州律师四川省林业工作站关于转发在全国基层林业站开展预防涉林渎职犯罪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林业工作站关于转发《在全国基层林业站开展预防涉林渎职犯罪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林业工作站

文  号:川林工站(2008)1号

发布日期:2008-1-4

执行日期:2008-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州)林业局、扩权县林业局:

  基层林业站地处一线,起着林业部门联系林农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加强林业站政风、作风建设,规范工作制度,建设文明窗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是确保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现将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关于印发《在全国基层林业站开展预防涉林渎职犯罪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文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研究落实。

  一、请你们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认真总结经验,确保活动成效。

  二、省林业厅将在全省林业系统组织开展预防犯罪活动,请你们结合实施方案一并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三、请你们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省林业厅工作站。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附件:《在全国基层林业站开展预防涉林渎职犯罪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