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监察厅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 号:川公消发[2004]105号
发布日期:2004-6-7
执行日期:2004-6-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州人民政府:
现将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公安厅
监察厅
安监局
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