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的通告
发文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文 号:二00一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01-6-14
执行日期:2001-7-1
生效日期:1900-1-1
为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科学调整交通流,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决定自2001年7月1日起,对本市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对货运机动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三环路(含)以内道路,每天7时至24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的摩托车和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行驶。
三、四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