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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的通告

温州律师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的通告

发文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文  号:二00一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01-6-14

执行日期:2001-7-1

生效日期:1900-1-1

为保障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科学调整交通流,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决定自2001年7月1日起,对本市市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对货运机动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三环路(含)以内道路,每天7时至24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二、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禁止京B号牌的摩托车和外省市号牌的摩托车行驶。

  三、四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