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鲁政办发[2001]49号
发布日期:2001-5-22
执行日期:2001-5-22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泰山,涉及祖国未来。各地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强化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和学校的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为学校教育、科研和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二00一年五月八日)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省委、省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学校,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措施,保证了学校教育、科研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贡献。但是学校安全稳定形势不容乐观,不少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有的还相当严重,突出表现是:有的地方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不好,入室行窃、拦路抢劫和流氓滋扰学校案件时有发生;学校在校生数量增长过快,办学条件相对滞后,存在大量隐患;中小学经费短缺,校舍年久失修,有的形成危房,高校基础设施老化,隐患大量产生;有些学校管理不严,措施不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学校食品卫生、交通安全、集体活动也存在一些安全问题。分析近期我省学校发生几起事故的原因,有的是犯罪分子蓄意破坏,有的是思想麻痹,管理不力。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意见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要从前一个时期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努力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隐,确保广大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把安全保卫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坚持一把手抓安全,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党委书记、校长负责,中小学由校长负责,学校内部也要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3年内不评先进、不授予任何荣誉称号;对责任人不评优、不晋级、不提拔使用。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不严格、工作不得力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
搞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关键在防范。各地、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强化学校内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校门管理,严格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对校内居住的外来人员要进行彻底清查,明确主管单位及其责任,凡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限期迁出学校。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有条件的要配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坚持值班制度,节假日、敏感时期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保卫部门要加大巡逻的力度和密度。要严格学生宿舍、公寓管理。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没有切实可靠的安全保证,一律不准组织大型春游、郊游活动。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实习等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活动。要经常开展用电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并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设施完好,保持疏散通道的明亮和畅通;要建立健全专兼结合的学校消防队伍,加强消防人员的技能培训。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有关法规,严格把好进货、操作、存放、销售关,强化炊管人员管理,严格灭蝇灭鼠药物的管理,严禁无证个体餐贩进校经营,同时教育学生不在校外个体摊点就餐,避免发生食物中毒。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临街学校的校门口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出人行横道,小学要积极推行学生小黄帽和路队制;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严禁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各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清理整顿学校周围的摊点,拆除违章建筑,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严防犯罪分子进校滋扰破坏。对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区域开设的电子游戏厅、卡拉OK厅、舞厅和其他游戏活动场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取缔。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滋扰学校伤害学生案件的侦破力度,从重从快查处。要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和不健康的东西腐蚀学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安全教育是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学校要大力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安全技能训练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要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的管理,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役使和变相役使学生,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明确不同层面学校安全教育的任务和目标,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去,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要进一步健全专防群防结合、人防技防结合的学校防范体系,完善基层治保、群众治保、联防联治的安全保卫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家属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基层保卫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通讯、交通、处置能力的装备投入。要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关心他们的生活。要完善校内110报警服务,充分发挥其在消除隐患、预防犯罪、服务师生中的作用。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安全保卫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各地针对学校实际,制定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签定了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要在此基础上,对涉及安全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检查,没建立的要迅速建立,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不落实的要抓紧落实。当前要重点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管理,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大型活动申报、危险品管理、值班、防火防灾等规章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安全工作督查督导制度。对涉及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不留盲点,不出漏洞。要搞好制止犯罪、防范事故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学校应变能力。
五、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经常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部位是学生宿舍、校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教室、食堂、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的场所,检查的重点内容是防火、防毒、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意外伤害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危房要逐校、逐室进行检查,由建设部门提出鉴定意见,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属一、二类危房的要立即拆除,属三类危房的要限期尽快维修加固。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意见》的要求抓好落实,按期完成。对供电老化、超负荷、违章线路要限期拆除、更换、改造;对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严格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要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安全检查要形成制度,坚持综合检查和专题检查相结合,突击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抽查和自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目标和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六、关心群众生活,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注意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的不安定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特别要加强对人物和重点事件的监控。对上访老户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要切实关心群众生活,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个别学校存在的筒子楼,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尽快解决。对容易引起纠纷导致矛盾激化的问题,要作到心中有数,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和教育手段妥善化解和处理。对有可能采取过激行为危害社会的人员,要落实控制措施。
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高度重视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
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对不具备扩大招生条件的,要坚决调整压缩招生计划。要清理学校内部的各种办班活动,对自考助学、艺术生辅导、学生补课和各种培训班等要进行严格清理,不具备办学条件、不能保证办学质量的要坚决停办。
学校出台各项改革政策,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考虑师生员工的承受能力,要有保证安全稳定的有效措施;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投身于改革。要正确处理好民师转正、毕业生就业、学校布局调整、学校收费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农村税费改革对教育的影响,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
八、加强信息工作,严格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乡、学校多级安全工作信息网络,并确定专人负责。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学校和学生发生的灾害、安全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重大事件和其他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信息的报送要及时、全面、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凡故意隐瞒事故情况不报的,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各地贯彻本意见的情况,请于6月20日前报告省教育厅、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