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位置:浙江省温州市律师事务所>>温州市律师>>温州律师>>文章推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直辖市检察机关评定检察官等级批准权限问题的通知

温州律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直辖市检察机关评定检察官等级批准权限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直辖市检察机关评定检察官等级批准权限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1999-1-6

执行日期:1999-1-6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结合直辖市检察机关干部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对直辖市检察机关评定检察官等级批准权限问题通知如下:

  一、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三级检察官、四级检察官、五级检察官,由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批准;

  二、直辖市所属区、县人民检察院的三级检察官、四级检察官、五级检察官,由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三、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和区、县人民检察院的二级检察官以上等级检察官的批准权限,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

【温州刑辩律师】是指在温州地区专业提供刑辩法律服务的律师,温州刑辩律师业务涉及刑辩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刑辩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刑辩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温州刑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