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置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置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发文单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1-12-19
执行日期:1991-12-19
生效日期:1900-1-1
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在青东农场地区设置人民检察院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会议决定批准设置上海市青东农场区人民检察院,作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温州刑辩律师】是指在温州地区专业提供刑辩法律服务的律师,温州刑辩律师业务涉及刑辩各项法律事务,包括与刑辩有关的诉讼和非诉事务等,凡遇到刑辩法律问题均可联系该温州刑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