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信用社污蔑怎么办?一天下午我去当地信用社取一千元款,回来后接到工作人员电话说多取了二百元给我,说有摄像为凭,我去后他们给我当时数钱的过程给我看,开始看好像是数了十张后还剩一张,可放慢动作看是数九张后还剩一张,因为我中间有一个叠钱动作。第二天他们就说请了省里专家确定有证据是我多得,扬言要告我,可我以人格担保我确实没多得,因为我取的钱根本没有放钱包中只夹在存折中,取到钱就去付旅游费,根本没有多两元钱。现以过五天,也没有任何解释,他们这样损我人格我怎么办?
可以向他们的上级机关进行投诉,或者告他们名誉侵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如果你确实没有多得到,他们又没有证据的话,就让他们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