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你好!房子是母亲的,我(已婚)户口在里面,但是户是分开的.现在拆迁了,母亲给了我一些面积,这样我就可以拿一套拆迁安置房,目前正在谈判,还没有签协议。一旦签了协议,房子写我的名字,房子是不是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我母亲只想给我个人,现在写声明给我个人还可以吗?但她又不识字,可以请别人代写吗?要注意什么?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谢谢你!拜托!
可委托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办理。可以只给你个人,委托公证办理你最好委托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写啊!!!或者见证啊详情咨询苏州李加刚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可以,但是你最好聘请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代书。以充分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可以由你母亲书面声明只赠予你一人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最好聘请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做一个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见证.可以请人代书。最好办理公证。可以只给你个人。最好办理公证。summer美伢合同要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效力更高,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只给你个人,不属于夫妻公共财产。你写声明是不可以的,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另,你的母亲不识字,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起草合同更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