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松岩、朱春东、吕红军、范志国、崔海…

朱松岩、朱春东、吕红军、范志国、崔海龙分别构成何罪?2000年3月17日,庆安县同乐乡农民李福祥因涉嫌抢劫被绥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审查排除了其涉嫌犯罪的事实。并于2000年5月25日下达了释放通知书,将其释放。庆安县公安局为了侦破一起呼兰河大桥下杀人案,经主管刑侦副局长于文卓决定将李福祥解回庆安县公安局。刑警一队侦查员吕红军、范志国持单位介绍信于当日下午4时左右将李福祥从绥化市看守所带上手铐押解回庆安。时任刑警一队队长的朱松岩让侦查员先把李福祥铐在办公室等候审讯。侦查员崔海龙用两副手铐和两副脚镣将李福祥铐在办公室暖气管的卡子上(高举)和暖气片上,呈站立姿势。下午4时30分左右,朱松岩同朱春东、吕红军、崔海龙、范志国等5人对李福祥开始审讯,由朱松岩主审。经审讯发现,李交代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不清晰。下午5时左右,朱松岩决定留吕红军、范志国和崔海龙看管李福祥,其他人回去吃饭。当晚7时左右,朱春东回到了刑警一队办公室,看到吕红军、范志国正在办公室看管李福祥,便让两人回去吃饭,由他一人看管李福祥。这是办理公务的一农村派出所司机去局里办事恰好到这屋,看见了李福祥被吊在暖气管上,脚尖着地,脚跟离地。晚上8时左右,吕红军、范志国和崔海龙在公安局道北的中利饭店吃完饭后回到办公室,并且给李福祥带回一袋吃的,有大米饭和肉丝茄子酱。李福祥被解开手铐后用了大约20分钟吃的饭,饭后李又被铐在暖气管和暖气片上。大约在晚上8时40分左右,朱松岩同其他4名刑警继续对李福祥进行审讯。在审讯中,朱松岩、朱春东先后用巴掌和塑料管击打李福祥的双小腿逼取口供,一直进行到晚上10时左右,朱松岩决定审讯结束,明天再审。朱松岩没有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就决定不将李福祥送到看守所羁押,而是放在办公室看管,安排侦查员崔海龙、范志国留在办公室看管李福祥,其他人回家休息。当晚11时左右,朱春东驾车把朱松岩和吕红军送回家后又返回办公室,对李福祥由原来的两只手铐在暖气管上,变成将左手铐在暖气管立管卡子上,右手铐在窗户框拉鼻上均高举过头,并带着脚镣始终呈站立姿势。而后崔海龙、范志国在看管中睡觉。当晚,李福祥死亡。早上崔海龙才发现李福祥死亡。后经中国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1、双下肢小腿皮肤符合钝性外力作用引起的弥漫性皮下出血所致。2、死亡时间为末次餐后1—2小时。3、因限制性体位造成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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