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我与2008年1月18日凌晨…

劳动工伤我与2008年1月18日凌晨3时左右,在工作期间不慎挤伤右小指,到邹平县人民医院就治,现有急诊病历一份。请问我能获得公司赔偿吗?例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可以的,先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得到工伤赔偿。当然可以属于工伤,可以得到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