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酒后{未醉}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把…

两人酒后{未醉}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把车拿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一人,但在此事故中两人没发现死者,遇难者家属也未发现死者,算不算逃逸,肇事付什么刑事责任?我和红红各自大概判几年?在酒后我把吉普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红红}肇事驾驶员驾驶,在行径一段路后,来到一家路边饭店,路边饭店公路两边都停有几辆大车,因红红操纵不当将车撞上停放路左边的加水大车,{死者家属说当时死者正在给此大车加水},在撞车时我和红红受重伤,死者家属把我们营救出来,并为我们拨打了120,当时我只在撞车时短暂昏迷,红红完全昏迷,后来我清醒后发现死者家属来营救我们,我这时头脑十分清醒,下车后未发现死者,死者家属也没发现死者,第2天早晨死者被当地人发现,在公路坎下.

你好: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不能算逃逸.不构成逃逸.LIOULI当事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列>>第九十一条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一款{一}项之规定,当事人红红,和我共同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军军}所撞大货车车主,死者无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我和红红要付多大刑事责任?大概要判几年?注:吉普车是我们单位上的,但我给它开出切办私事的.答复为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