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意外伤害我女儿在小学五年级,前几天在学校组织的自愿参加的校外实践活动中,摔成小臂骨骨折,当时刚从餐厅吃完饭出来,我孩子从70厘米高台阶跳下,蹦跳玩耍,没人推挤,这之前老师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发生事情时老师就在后面不远处,学校及时派车把孩子送回,老师协助办了医疗保险,现在手术费用花了13000元,医保承担75%,请问剩下的费用应该由谁承担?学校?老师?还是家长?各承担多少?
你好,根据相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剩余的费用应由你自行承担。建议你,尽可能的同学校协商处理具体的赔偿问题,减少你的实际损失。以上解答如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可以继续咨询,也可以直接打电话向我咨询。祝你好运。应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承担。作为未成年人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实践活动,学校有义务保护孩子的安全,而在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家长已经无从行使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个人以为,剩下的费用应由学校承担.你好,孩子对于损害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剩余花费应由学校与家长分担为宜。emailme应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