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我的姐姐因对方与人同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当时没有提离婚损害赔偿,现尚未开庭,现在补加诉讼请求,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可以吗?如果可以,金额要求10万,恰当吗?
开庭时提出即可.赔偿数额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造成后果\对方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如无特别情况,以-万为宜.一审辩论终结前可以追加诉讼请求,数额问题由自己斟酌确定。一审辩论终结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这位朋友,您好!、可以增加诉讼请求。2、在开庭的时候提出来就可以了。3、具体数额自己掌握。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在本网站向本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你好!如果有证据的,可以在一审辩论终结前要求增加诉讼请求!北京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祝永根可以,十万过高,难以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