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别人醉酒打架,我给别人打伤了而报案.现想消案,应如何处理?我跟几个朋友到KTV喝酒后跟别人因小事而打架给别人打伤后报案,警方已拘捕了其中二人,四人在逃.这件事已发生两个月有多.其中被警方拘捕两人已有一个多月,现我与对方达到公识,赔偿不追究.应如何到公安局消案和处理一切手续?拘捕的两人消案后可以无罪释放吗?如果不释放要办什么手续?余下四人消案后用不用负上刑事责任?
你去公安局,书面说明你们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对方已经赔偿,你也同意不继续追究。这样对公安考虑是否起诉已经抓捕的二人,有一定帮助。但如果你们的伤势已经达到轻伤,那对方已经构成犯罪,是否放人就取决于公安或检察院的意见。你的意见只能具参考作用。轻伤还好办。若是重伤,办不了。根据你的伤情决定是否对对方解除强制措施,具体可咨询公安机关。但如果你们的伤势已经达到轻伤,那对方已经构成犯罪,是否放人就取决于公安或检察院的意见。刑事案件当事人是不能主张销案的。当然,如果伤势不大,你可以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由公安机关考虑是否不予追究或从轻处罚。至于完全销案的话,基本是不可能的。—–如仍有不明白之处,可直接来电或通过QQ免费咨询。—–(吴培雄,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麦田守望警方已拘捕两人,说明你的伤至少属轻伤。如果确属轻伤,双方打架如不具有滋事、或是黑社会性质,仅是一般纠纷引起的,在与对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后,是可以书面向公安机关要求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轻伤害案件具有公诉和自诉两重性,说明轻伤害案件具有可撤诉性。虽然现在案件走的是公诉,但在司法实践中,轻伤害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如果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的。但如果你所受到的是重伤,是不可能作撤案处理的,因为重伤案件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的。只能走公诉途径,而单纯公诉案件刑事被害人无撤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