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纠纷问题我是基层国土…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纠纷问题我是基层国土工作者,最近遇到一件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纠纷一事具体事实如下:因为今年“大广高速”横穿我镇,其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土地纠纷普遍存在,其中心点为:如张三组有一片土地座落在李四组边缘地段,但自七几年以后一直未耕种长期处于抛荒状态,李四组组民诉说他们有耕种过,只是近些年大家外出打工的便多,没有坚持耕种,且说该片土地一直由他组管理,所以说他们认为该土地属失业多年,管业多年,应该属李四组所有。而张三组从县档案局找到老土地权属证明,所以说他们认为该土地属他组所有。而我们认为很难判断,因为土地证中所记载的地理位置和地名,我们都不了解,只能听他们说,又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属实。所以我请求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们及时向我们提供有力的处理意见,使我们的工作沿着健康、文明、依法、依规、有序的方向发展。本人将代表全体职工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可查找当初地籍调查时的原始档案及航片,当时各村、各社都有人签字。欢迎咨询。武汉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张南辉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现在向您这样负责的农村基层工作者真是太少了,向您致敬!还是尽量查找原始的地籍档案,直至人民公社时期的,我想功夫不负有心人。祝您走运!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属于不动产物权(所有权)的一种,而不动产所有权不因他人占有、经营、管理不动产而发生改变。所以李四组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而权属归谁,只有麻烦去找一下原始地籍档案了。以原始地籍档案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