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产假本人是广州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

有薪产假本人是广州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的一名员工,自1999年入厂至今。2003年结婚(算晚婚吧!)08年1月1日请产假3个月(算晚育吧!),公司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给我有薪产假,在休假之前的产检也没有有薪假,由于身体不方便也没有与公司过多的交涉,现在在哺乳期也没有喂奶的时间。产假后4月份向上司口头述说自己的意愿(想要回我应有的产假工资),上司则通过月度的人事会议提出,回复回来的是公司正在考虑这个问题,相信很快就有消息了。事情过去了一个月还是没有消息,在5月底又慎重地向上司提出自己的想法,并且有回复说有望解决了。好,只有耐心的等…一个月过去了。终于,公司在今年7月15日出台一份《产假管理规定》实施日却是从7月1日开始!我们找公司人事部咨询,回复说国家是有规定,但具体实施日可以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我们的疑问:1、公司制定的规定可以越过国家的法律法规吗?2、公司这样做明显违法,但作为基层一线员工又如何维权?3、有何渠道可以解决此类事?4、办理此类事情的程序是否便于‘法盲’来操作?5、如果通过仲裁来解决此类事,公司是否会用非常手段炒掉这些人?

、公司的规定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盲也可以操作;、不能因为怕公司抄掉而放弃自己的权利,公司抄你可以通过法律继续维权,不过还要你自己权衡。———————-深圳穆孝胜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公司违法,可申请仲裁,主张工资。oyhx前提是必须有结婚证与准生证.找个好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相信你能拿到个月的有薪产假工资及产检时都有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