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赔偿丈夫与同单位的离婚单身女人有多年亲密朋友关系但家庭一直宁静无事。丈夫意外身亡以后妻子立即要求该单身女人赔偿10万元妻子认为丈夫没有尽到照顾家庭的责任所得工资拿给了那个单身女人。如果该单身女人不同意给钱妻子将会把丈夫写给该单身女人的信件(一封断交信)两人照片共同出差的下榻酒店等资料作为证据控告单身女人破坏他人家庭要求赔偿10万元并扬言要将上述“证据”放到互联网上将该单身女人搞臭抬不起头请问这样的“婚外情”证据成立吗?妻子向该单身女人索赔10万元可行吗合理吗?把所谓的证据在互联网上公开合法吗?
可以作为证据,但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支持。索赔万没有依据,在互联网上对其个人隐私进行公开会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严重者会涉嫌犯罪。不可行。协商解决,妥善处理。只能向有过错方即其丈夫请求赔偿,向第三者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要看证据的证明效力能否认定他们之间的关系。grace谢谢律师们的答复。不过有过错的丈夫已经身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