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帮助,我抚养了20年的继母,…

请求法律帮助,我抚养了20年的继母,一.,现在起诉要和我要她的土地补赏费。二.我父亲去世前以他的名誉给别人买了一间房,没过户,和分家时分给我的三间房。现在继母要就产权变更在他名下。我该怎么办73年继母带养子和父亲成家,85年我结婚与父母分家另过,当时把家中所有财产做了分割,之后约定我每年给俩老人抚养费,都有协议,录音带。98,继母和她养子发生矛盾,经过法院解除了养母子关系。他们俩有写下遗嘱,让我养老送终后,家中所有财产归我所有,遗嘱是公正处工作人员写的,但没有公正书,只有他们的签字,里面没有提到承包的土地,但是土地从那时就登记在我名下我一直经营,纳税。04年父亲去世,继母一直我抚养。07年国家征用了土地,现在他的养子以她名誉向法院起诉,一.和我要她的土地补赏费。二.要那时分家,分给我的三间房和后来父亲买的那一间房归她所有。请问我该怎么办,用那些法律条款,能否胜诉?

你继母与其养子已经过法院解除了养母子关系,首先你要经过你继母了解起诉是否是你继母的意思,如不是让她写出书面说明,如果是,你就要应诉。、因征用土地所获补偿费你继母有权获得她应得的部分;、你成家时分给你的房子应当归你所有;、你父所买那间房屋是你父和你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去世时,那间房屋的一半属遗产,你和继母各人继承一半,也就是说,你享有那间房屋的四分之一的所有权,你父去世时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二分之一同样是遗产,你可以继承一半。、你和你继母达成的遗赠扶养协议没有实际意义,因为你与你继母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和赡养关系,你本来就是法定继承人,你继母抚养你多年,你对其当然有赡养义务。所以,建议你和你继母协商解决为好。——————————-深圳穆孝胜浙江杭州房地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