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携带身份证是否属于犯罪?本人因未携带身份证和暂住证被协警给与记录拍照例入高危人员,当询问未携带身份证是否属于犯罪、高危人员如何定义时被协警给与威胁,被拍照和记录指纹并在犯罪描述中例入高危人员。
未携带身份证不属于犯罪,被记录拍照违法。不必过于认真记录指纹只是指纹数据进入公安系统的数据库不会对实体权利产生影响肯定不构成犯罪.只是拍照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或是名誉权.你可与协警商谈,去除照片.如不同意可向上级机关投诉.不属犯罪。不构成犯罪,协警可以对不明身份人员核实的。不构成犯罪,但是有协助调查或者检查的义务,该协警的做法是违法的。协警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可以申诉和控告.jjk请问协警有此项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