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怎么处理?A商场经人介绍认识某服装厂业务员黄某。双方协商由黄某供商场熬冬内衣300套。黄某未经服装厂同意就口头承诺,某商场采购人员当时交给黄某空白支票一张。黄某将支票金额填为3万元后打入服装厂账户。后服装长先后供给某商场熬冬牌内衣200套,计2万元。余货未交。该商场催促服装厂供货或退款,服装厂称合同系黄某所签,与己无关。请问:黄某的行为是什么行为?这个案件应该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服装厂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黄某将钱打入服装厂帐户后,服装厂也履行了部分合同,说明服装厂已经承认该合同,因此服装厂剩余部分不履行属于违约。服装厂违约,协商不成可起诉。已构成表见代理,黄某在口头承诺时代表的是服装厂,黄某将钱打入服装厂帐户后,服装厂也履行了部分合同,说明服装厂已经承认该合同,因此服装厂剩余部分不履行属于违约,服装厂应赔偿余下货款或继续供货。黄某在将钱打入服装厂帐户,服装厂又发货给A商场,构成服装厂对黄某代理行为的事后追认,因此,黄某的行为属有效代理,黄某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服装厂承担,故服装厂因承担供货不足的法律责任。shangli服装厂应赔偿余下货款或继续供货.黄某在口头承诺时代表的是服装厂,所以,此事不能说与服装厂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