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我在2008年5月30日与房东在房屋中介所签定一年房屋租赁合同,可是在6月30日房东就通知要收回房屋(原因是有地产公司要征收从建)不过我们经过了解我们所租的房屋前任租客搬走就是因为房东告知房屋须要搬迁,但他还是租给了我们。现在房东通知我们搬走,可是我们要求他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除经济损失外合同内有写:如甲方要收回房屋须在1个月前通知对方,并在租金同等的情况下,有权满足乙方。)我们和房东协商要求赔偿违约金,可是房东不愿意。现在房东不出面协商,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到法院起诉我们又该怎么做?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匿名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