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怎么计算{最好衢州律师回答}我在2007年10月20日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事故导致我脑震荡,我老婆7级伤残.我女儿小腿3度严重烫伤{面积4%15*10}我想问下1)我老婆和女儿的精神损失费最高可以赔多少?2)我老婆是农村户口,但是结婚10年一直和我住在一起并且一直在居住地打工,不知道可否按城市户口计算赔负.
精神损失费到浙江的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一般为不超过万元,具体司法实践中是以每一级伤残按照千元的方式来计算的,关于你妻子的情况,应该可以按照城镇户口的相关标准计算赔偿数额.按元要求会受到支持的,可持相关材料详询律师确定具体维权或解决方案。根据我最近办理的一只案件,七级伤残精神损失能赔到元左右。你的情况可以按照城镇居民对待。